东大高新(83771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837710 证券简称:东大高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9: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7710 | 东大高新 | 2023年12月13日 |
(七) 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大连路8号1栋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至16时
(三)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大连路8号1栋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师晓为 联系电话:0451-58582173 (二) 会议费用:公司承担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