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 (007545):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 | |
基金主代码 | 00754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6月2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3年9月18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3次分红 | |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 1.026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 104,078,048.0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10,407,804.80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 |
(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上述“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最低分配金额。
权益登记日 | 2023年9月27日 |
除息日 | 2023年9月2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3年9月28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3年9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9月28日对红利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3年10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
(1)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变更分红方式,请于2023年9月26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5.00元(不含5.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3年9月2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基金后续运作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咨询相关信息。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