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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国药03 (18896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付息公告

沃鑫才子沃鑫才子时间2023-10-24 分类财经浏览22009
原标题:21国药03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付息公告

21国药03 (18896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88961 债券简称:21国药03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日
? 债券付息日:2023年11月3日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11月3日开始支付自
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1国药03
3、债券代码:188961
4、发行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
7、票面利率:3.2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年11月
3日至2024年11月2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11
月3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3.20%,派发利息为32.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 2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3年11月3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
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
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
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
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
起至2025年末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
四五”末,即 2025年末),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385号国药控股大厦12楼
联系人:黄白云
联系电话:021-23052086
2、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2层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饶玲珊
联系电话:021- 68606737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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