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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加持 农业保险全面升级

沃鑫才子沃鑫才子时间2024-02-06 分类股票浏览18827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关乎着14亿人吃饭大计的农业保险,在“中央一号”文件的加持之下,如何开启新起点,再发力?

如何实现每粒主粮都可保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而当今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种植对自然灾害抵御能力相对较弱,粮食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

对于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顶层设计频频划定风向标。去年7月,财政部等3部门印发通知,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表示,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这两种保险政策能够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和全成本,为农民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扩大完全成本保险有重要的意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前四年,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方面走了四大步,第一步是试点,第二步是在13个粮食主产省500个产粮大县推行,第三步是在13个粮食主产省全部826个县全覆盖,第四步是不论哪个省凡是产粮大县都覆盖,这样覆盖了1000多个产粮大县,目前终于实现所有种三大粮食作物的农户都能参加完全成本保险了,这是一个突破,使所有种三大粮食作物的农户都能受益,更加公平合理。不仅如此,其他种植养殖标的的保险也要逐步提高保险金额,做完全成本保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也表示,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完善农业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从发布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示范条款到联合多部门建立辽宁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储备库,日前,为推动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多地纷纷采取举措。

在业内人士看来,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险产品创新、推进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标准化,同时也离不开保险机构在内的各方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引导。

深耕精准投保理赔

在广袤的田野上,辛勤的农民们期待着丰收的喜悦。然而,农业生产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自然灾害、病虫害等,这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可能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作为转移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农业保险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以及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加持 农业保险全面升级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三年来,农业保险为脱贫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年均增长7%。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如此具体的经营意见。”庹国柱对此表示,第一,这一问题是做好农业保险的关键,参加保险就是为了在受到灾损后能得到足额赔偿。第二,这表明实践中这一问题比较突出,有不少受灾农户没能得到足额赔偿,这就使那些受灾农户的权益受损,也没有完全达到政策目标,造成农民在内的多方不满意。去年几个地区受灾后,因为有的地区理赔做得不够好,引起各方关注。

庹国柱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这一问题,正当其时。希望利用这个契机在“精准承保,精准理赔”上,公司、政府、农户各方共同努力,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监管上严格执法,公司层面要在基本建设上下功夫,在经营理念方面不断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两个重要环节上做出重要改变,使农业保险更加规范,使遭灾受损农户实现“应赔尽赔”,真正得到应得的补偿。

在无情的自然灾害面前,每一份及时的理赔款都如同一缕希望之光。做到应赔尽赔、精准理赔,从而让受灾的人们第一时间拿到赔款,对于农民后续的恢复生产以及信心提振至关重要。

具体来看,精准投保可以通过科技等手段,对农业生产进行精细化、个性化的风险评估,为农民提供量身定制的保险方案。让农业保险可以更贴心、更可靠。在王国军看来,承保时要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理赔时要完善理赔制度与流程,明确理赔标准和程序,确保理赔工作的规范化;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与协调;推进保险科技在理赔中的应用与创新,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远程定损和查勘,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风险评估和预测的准确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理赔流程和智能客服等。

首提巨灾保险,制度如何完善

甘肃突发地震、华北黄淮等地遭受雨雪攻击、台风“杜苏芮”强势来袭……海啸、地震等巨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保险能否买单是不少人十分关心的问题。

巨灾保险便是对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巨大自然灾害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巨灾保险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提及。

“将巨灾保险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的背景可能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事件增多,这些事件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此外,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对风险保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王鹏表示。

巨灾保险,业内又称“农业大灾保险”。有些省已经在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农业大灾保险制度”。据了解,“农业大灾保险”模式主要有两类。庹国柱表示,一类是省政府出资建立本省“农业大灾保险基金”,在全省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制度,凡是农户因为“大灾”遭受财产和人身经济损失,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例如湖南于2015年就建立了这种制度。发生大灾,房屋全损可以获得一笔补偿,农作物全损在农业保险赔偿基础上还可以获得一定补偿,人身伤亡也可以获得补偿金。另一类是省级或市级政府向保险机构购买“农业大灾保险”,发生大灾损失后,政府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款,用来安排救灾,并给农户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一定的补偿。

在庹国柱看来,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制度,既能解决政府救灾资金的巨大缺口,又能弥补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普遍较低、补偿不足的问题。但这一制度要依靠财政资金来支付保险费或者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基金”,顶层设计只是提倡,短时间内恐怕还难以全面实施。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率先发力。

在社会对于巨灾保险的需求在上升这一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2023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组织行业力量,加快研究制定行业大灾理赔标准,规范大灾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引导建立大灾预赔机制,实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

王国军表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保险公司、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市场运作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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