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法院:向姚振华致歉!承认“表述有误”,已予纠正!
傍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我院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查证结果通知书》表述有误,已予以纠正,并向当事人致歉。下一步,我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就法院发布致歉一事,记者也采访了一些法律业内人士。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向记者表示,“这的确不常见。”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机关类似的做法不仅不丢人,恰恰在为当地营商环境的改善做注脚。
而在此前,宝能集团也发布声明称,“姚振华董事长正在正常工作。公司呼吁相关媒体停止传播不实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对于传播不实信息的媒体,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当时,宝能相关人士在对记者回应时也表示:“从罗湖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执行法官明确系法院新来书记员操作失误,会尽快报给院里领导解决。此外,网上的一些报道也并未向公司核实。”
上述《查证结果通知书》显示,“由于宝能集团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宝能集团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经向银行、国土、工商、证券、车管等相关部门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 (其他) 可供处分的财产。因此,本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
此外,《查证结果通知书》显示,“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
上述《查证结果通知书》提到的被执行人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月10日,深圳宝能中心外景。吴家明/摄
11月10日,记者前往位于深圳罗湖区的宝能中心,现场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