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经于2023年10月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李强、董事冯宇棠及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定期存单或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