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水务(87155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要求,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泉水务”或“公司”)董事会安排专人对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 1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议案;2023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议案,此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0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 3月 17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553号)。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560,0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3,9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截至 2023年 3月 30日,发行对象已按照认购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部缴纳到账,2023年 4月 7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3)第 021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新增股份于 2023年 5月 22日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9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2,177.50 |
小计 | 3,902,177.50 |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0 |
三、募集资金剩余 | 3,902,177.50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8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