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打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 全链条追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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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访谈中表示,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紧跟党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法治之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
“金融犯罪严重侵蚀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张晓津表示,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据他介绍,2023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涉及罪名相对集中在非法集资犯罪、骗取贷款犯罪等罪名。
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惩治力度,2023年1至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严肃惩治涉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领域犯罪。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起诉证券犯罪319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罪2301人。
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部署,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追诉犯罪,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秩序。2023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117件、319人,同比上升42.7%、12.7%。
张晓津指出,证券期货犯罪严重破坏资本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害经济金融安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持,是检察履职的明确方向。
“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张晓津表示,各级检察机关下大力气追赃挽损,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检察机关始终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依法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
张晓津表示,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加大对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追诉力度,关注利用虚拟货币对敲向境外转移资产相关犯罪。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全链条追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加大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岗位人员追责力度,从严惩处中介机构涉虚假证明文件类犯罪。
他还表示,检察机关将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检察体制机制,持续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引领树立金融法治风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不断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