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超八成“白名单”项目来自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无论是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还是金融服务有效需求的角度来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都备受市场关注。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在投资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大对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资金供给。同时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大力支持保障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而就在两天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回答后续如何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所部署的任务时也提到,在防风险方面,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1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截至3月12日,其运行已满两个月时间。
从此前披露的数据来看,目前,全国31个省份312个城市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各地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上报的“白名单”项目达到6000多个。在这些项目中,82.8%是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项目(据此测算,在“白名单”项目中,至少有4900个为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项目)。截至2月底,商业银行已经审批贷款超过2000亿元。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出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区分项目风险与房企风险,并在助力相关项目开发的同时,防止新风险的产生。我国房地产市场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因此,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项目本身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地融资协调,有助于更好实现“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的要求。从已经纳入“白名单”的项目来看,既有住宅项目,也有商办项目,既有已竣工备案项目,也有完全停工项目。整体上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保项目”上已快速落地并初显成效。
(责任编辑:王擎宇)